这一裁定至今仍适用于欧盟27国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因此,只要球员拥有任意一个欧盟国家或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国籍和护照,就可以自由选择在其他国家工作和居住。《博斯曼法案》实施后,意、德、英、西、法五大联赛均取消了对欧盟球员流动和名额限制,同时为了保障本土球员的利益意甲非欧盟球员限制 13-14赛季,各自出台了各自的非欧盟球员引进政策。德国足协在1996/97赛季修改了外籍球员政策,每支球队可以拥有8个非欧盟球员名额,包括5名职业球员和3名业余合同球员。场上非欧盟球员人数限制为3人。2002/03赛季,德甲暂停了每场比赛只允许3名非欧盟球员出场的规定,同时限制赛前18人名单中非欧盟球员人数不超过6人,允许5名非欧盟球员出场。[3]2006/07赛季,德甲彻底取消对非欧盟球员的名额限制,代之以“2+2政策”,保护本土球员。新政策要求每个俱乐部的一线队必须有4名年龄在15岁至21岁之间、效力现任俱乐部或其他德甲俱乐部至少3年的年轻球员,每组2人。随后的2007/09赛季,德甲实施“3+3”和“4+4”扩编政策意甲非欧盟球员限制 13-14赛季,并一直沿用至今。这一政策不仅大力招募球员,增强了联赛实力,也保证了本土球员的上场机会。
西甲在对非欧盟球员的承认上与其他联赛有所不同。2006年4月,西班牙足协正式采用了欧盟15个国家和非洲、加勒比及太平洋地区77个国家于2000年6月在贝宁科托努签署的《科托努协议》。该协议承认在欧洲工作的77个非欧盟国家公民拥有欧盟身份,这意味着协议所有国家的球员均不占非欧盟外籍球员的名额。目前西甲规定每支球队最多可以注册4名非欧盟球员,最多可以有3名球员同时登场。法甲在非欧盟成员国外籍球员人数方面与西甲差不多,但不采用《科托努协议》。英超联赛没有非欧盟球员的名额限制,但上场球员人数不能超过3人。英超联赛的非欧盟球员必须持有劳工证才能参加比赛,而获得劳工证的标准是球员在过去两年内参加了所在国家队75%以上的比赛。这一政策有效地保证了非欧盟外援的质量。近年来,英格兰国家队在世界杯上的糟糕表现,被归咎于外援无节制的扩张,因为这抑制了本土球员的发展空间。因此,英格兰足协参考了国际足联2008年颁布的“6+5”政策(每队每场比赛允许上场的外援不超过5人,至少保证6名本土球员上场),并在2010/11赛季引入了“17+8”注册制。即上报的25名球员名单中必须包括8名本土培养的球员(指21岁前已在英格兰足协或威尔士足协注册3个赛季的球员,不论国籍),而21岁以下球员的注册权和名额则不受限制。
意甲是第一个对外籍球员开放的欧洲联赛。自《博斯曼法案》实施以来,意大利足协出于对本土球员保护和培养以及俱乐部欧洲成绩下滑的考虑,在引进非欧盟球员方面的政策上一直相当不一致。最初的限额为5人,2003年改为1人,2008年增加到2人,2010年世界杯失利后调整为1人,2011/12赛季又恢复为2人。意甲非欧盟球员人数较少,限制了俱乐部引进球员,一些非欧盟球员甚至为了加盟意甲而伪造身份,著名的“假护照”事件就是这种情况的产物。1.2护照和国籍获取五大联赛国家对欧盟护照和国籍获取的规定不同,意大利、西班牙、法国允许公民拥有双重国籍,移民政策相对宽松。自大航海时代以来移居南美的移民后裔,或与该国公民有亲属、婚姻或血缘关系的非欧盟球员,更容易获得当地的欧盟护照。现行的意大利国籍法规定,欧盟外国家移民在意大利合法居住十年以上即可申请意大利国籍,欧盟国家移民在意大利居住四年即可申请意大利国籍。西班牙移民法规定,在西班牙合法居住五年,或某些国家居民在西班牙居住两年后即可申请西班牙国籍(这些国家大多是拉美国家,如巴西、阿根廷等足球强国),即可申请西班牙国籍。例如阿根廷名将梅西13岁便来到西班牙训练定居,从而获得阿根廷和西班牙双重国籍,而获得法国国籍和护照也仅需六年时间。
相比之下,英格兰和德国在这方面则有一些限制。2工资与个人税收政策博斯曼法案之后,球员转会市场的迅速自由化导致俱乐部与球员之间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合同到期的球员所节省的转会资金将转嫁到球员的实际工资中。各俱乐部为了争夺球星的加盟,想尽一切办法提高球星的薪水,导致俱乐部工资支出飙升意甲非欧盟球员限制 13-14赛季,破坏了球员工资结构原有的平衡。例如德国球员平均工资在1997年至2007年的十年间翻了一番,达到了100万欧元;2008/09赛季意甲球员总薪水达到了惊人的7.684亿欧元; 1994年,英超最佳射手拉什的周薪仅为5000英镑,但到了2006年,加盟切尔西的巴拉克和舍甫琴科的周薪已达13万英镑。英超、德甲、意甲、西甲均曾提出或打算模仿NBA对球员实行“工资帽”政策(联盟上一年总收入的48%除以球队总数,取平均值即为当年的工资帽,各球队在球员身上的总工资支出不得超过此数),但各国实施起来尚有难度,因此五大联赛至今尚未出台有效措施限制球员薪水。欧足联于2010年通过欧洲联赛财政公平政策,以遏制目前众多俱乐部因球员工资支出过高等问题而造成的亏损,并试图改变欧洲足坛不健康的转会投资环境。意甲是五大联赛中球员个人所得税最高的联赛,税率达到50%,高于英超和法甲的40%、德甲的43%。
西甲联赛采用双轨税率制度,国内球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高达43%,而外籍球员只需缴纳24%的个人所得税,这得益于《贝克汉姆法案》。2004年,为了引进贝克汉姆,皇马主席弗洛伦蒂诺说服西班牙总理在税收政策中增加一项补充条款,以降低联赛外籍球员的税收。该法案规定,所有符合条件的外籍球员均可享受这一低税政策。由于税收优惠,大批顶级球星涌向西甲,C罗、卡卡等球星都选择加盟西甲。低税政策发挥了很大作用。意大利的高税制使意甲球队很难在欧洲转会市场上与西甲、英超等豪门竞争。 3 教练制度 在欧洲五大联赛中,英超联赛把教练称为“足球经理”,实行足球经理制,而其他四国的教练则被称为“教练”,实行主教练负责制。在管理体制上,英超联赛的足球经理制将传统的教练和商务总监合二为一,主教练几乎要负责青训、梯队建设、一线队训练比赛、资金分配、球员引援转会、俱乐部管理策略等所有事务。相比之下,其他联赛的教练只负责球队的日常训练、比赛、俱乐部的青训工作。相比较而言,英超教练的权力更大,要求综合能力更强。正是因为教练对俱乐部的发展承担着更大的责任,英超俱乐部很少轻易解雇主教练。曼联、阿森纳、曼城等俱乐部,在英超成立之初,都有弗格森、温格等执教十年以上的教练。
其他四大联赛的主教练每个赛季更换都很频繁,近年来意甲还出现了主教练一个赛季内多次进出同一支球队的奇怪现象。这与意甲联赛规定一名教练一个赛季不能执教两支球队的特殊制度有关。4 青训体系4.1 青训模式英超的青训模式属于区域服务性质,目前英超各俱乐部都有下属的青训学院,青训学院可以在距离俱乐部训练基地90分钟车程内招募14-16岁的球员,招募14岁以下的球员则需要在距离俱乐部60分钟车程以内。1999年,英超第一所足球学院——利物浦足球学院成立。学院周围15公里范围内5-13岁的儿童每天放学后或者周末都可以来参加训练,但每天的训练时间被限制在一个半小时左右。在此期间,有潜力的苗子会加入俱乐部的梯队青训体系进行针对性训练。英格兰非常重视基础教育,这导致年轻球员的训练时间较短,10-18岁的年轻球员总共只接受2000-3000小时左右的训练。相比之下,西班牙俱乐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招募年轻球员,而且对训练时间没有限制,比如在巴萨的拉玛西亚训练营,年轻球员普遍接受8000小时左右的训练。意大利培养年轻球员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职业足球俱乐部办青训班,一些财力雄厚的俱乐部在全国各地设立招募中心,一旦发现优秀的苗子,就立刻送往大本营进行系统的足球训练;二是各级足协举办的短期启蒙教育培训班,一般为10天或两周;第三种方式是普及足球教育,主要是在中小学讲解足球知识,并在课外足球活动中对青少年进行辅导,培养他们的兴趣。
德国的青训也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对俱乐部所在地区的15岁以下青少年球员,采取业余训练的原则。放学后,俱乐部派车把青少年球员接至训练基地,训练结束后再送回家。在这个阶段,文化教育是重中之重,其次是足球训练。15-17岁的潜在球员可以进入俱乐部学习训练。足协每年对俱乐部进行一次视察,督促这些球员完成规定的学业。德国建立了完整的青少年足球三级培训体系:德国足协在全国设立的366个训练中心是“基地”,德国足协派出的数百名高水平青训教练每周为约1.4万名11至14岁的青少年提供两小时的免费足球技术指导,作为各自俱乐部青少年球员训练的补充;第二级是俱乐部的青少年梯队。德国足协要求德甲和德乙联赛的俱乐部必须有完备的青少年队建设,否则无法注册。德国足协与俱乐部合作,建立了46所由俱乐部运营的足球学院和29所足球精英学校;“最上面”的是各级国家青年队,共有从U15到U21的7支国家青年队。法甲是欧洲最重要的足球人才输出地之一,其青训大多采用买人培养模式,最终目的是转卖球员。法国足协规定职业联赛球员年龄为17岁,因此不少俱乐部花少量资金从非洲买入一些接近16、17岁、有一定技战术能力的年轻球员进行培养,让他们尽快融入联赛。球员成长起来后,就被高价转卖,获取巨额利润,以维持俱乐部的开支。
因此法甲也成为一些优秀的非洲年轻球员进入欧洲顶级联赛的跳板。4.2 规模与投入每家英超俱乐部每年在青训方面的投入约为200万至500万英镑。英格兰足协自1998年起实施“联赛(包括英超、英冠、英甲、英乙,共72支球队)青训计划”。该计划由英超联赛、足协、职业球员协会、足球联盟、体育委员会和政府共同出资,每年提供1000万英镑给各球队发放青训补贴。英格兰目前共有3.2万所学校(1.7万所小学)开展足球运动,其中足球教练约3万名,约有40万名男孩和6.5万名女孩参与足球运动。其中,有2700所学校获得英格兰足协认证。